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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华:改革源点
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捺下了18个鲜红的手印,偷偷摸摸地搞起了“大包干”,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1978年春,山东省利津县虎滩公社小街大队和店子公社戴家大队的干部群众,就开始尝试“分田到户”,摸索出了“交上公粮和提留粮、剩下的全部归自己”的“大包干”办法,领航全县农村改革破冰前行。
引子——来自《利津县志》
我打开《利津县志》,翻到“大事记”,从有记载的道光二十年(1840)开始,往后慢慢浏览……
黄河决口、蝗虫漫天、瘟疫流行……民不聊生。旧中国的利津人民,多灾多难,苦不堪言。
推翻三座大山、穷人分地分田……人民当家做主。新中国的利津人民,有了自由,有了权利,有了生产资料,生活得到根本改善。
以阶级斗争为纲、打倒走资派、斗私批修……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文革”时期的利津人民,受“极左”思潮影响,生产效率不增反降,生活一度困难。
……
突然,《利津县志》记载的1978年第一件“大事”,赫然映入我的眼帘——
春,虎滩公社小街大队和店子公社戴家大队实行包产到户和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当年粮食、花生、棉花产量比1977年增产一倍多。
……
于是,我想起了小岗村,想起了那个万籁俱寂而又惊天动地的小岗之夜,看见了那攥锄把子的粗壮手指用力捺下的血红手印,听见了那长满老茧的大手奏响的改革“先锋号”。
同时,我欣喜地看到,在那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利津人民勇立潮头,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上,睿智地避开艰难险阻,义无反顾地破冰前行,向着好日子努力奋斗。
四十多年以后,在全国农民满怀喜悦、昂首阔步迈向小康之际,我走进了原来的山东省利津县虎滩公社小街大队——现在的利津县盐窝镇小街村,倾听乡亲们讲述他们亲身经历的改革那些事儿。
春暖花开时节,寒冷早已远去。在习习的暖风中,在高高的屋檐下,在花园般院落里,在现代化的农民新居中,聆听着乡亲们那饱含深情的诉说,让我清楚地看到了利津县当年农村改革的艰难起步,深切地感受到了“改革源点”那特有的领航力量。
记忆——回到艰难岁月
小街村位于黄河故道下游,村前的刁口河流水潺潺,成片的农田生机勃勃,村容村貌整洁亮丽,农民群众富裕安乐。
可在1978年以前,小街村和小岗村一样,是有名的“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当时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的刘志民清楚地记得,1978年以前,社员们辛辛苦苦劳动一年,打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吃,全大队每年都要吃国家3万多斤统销粮,群众生活非常困难,特别是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为吃饭发愁。
年逾七旬的小街村村民胡振乾对当年生活困难的情景记忆犹新:“那个时候啊,到了麦前‘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年的粮食都吃没了,‘返销粮’也供应完了,麦子吧,还没有下来,生活就困难了,这就淘啊、借呀,可是——都困难啊,上哪里淘、去哪里借的呀,没办法,就吃野菜、渡难关。”
七十岁的村民成希梅感慨地说:“那个时候啊,天天为吃饭发愁哇,就是盼啊、盼啊,天天盼、年年盼,盼着能吃饱饭、能吃上‘硬棒’干粮,顿顿吃白面馍馍那是想也不敢想啊!”
是啊,在1978年以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辛辛苦苦侍弄庄稼、种植粮食,可到头来连饭都吃不饱。小街村村民回忆起那时的情景,感慨万千。大家一致认为,那时候之所以地里粮食打得少、群众生活困难,主要是生产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造成的。
“当时我是小队长,领着社员们干活儿。出工前先打铃,一遍、两遍、三遍,三遍铃才出工。开始出工后,先到村口集合,集合起来以后,再拖拖拉拉、慢慢悠悠地来到地里。来到地里也不是急着干活儿啊,先来一袋‘插锄烟’,吃完这袋烟才开始干活。就是干活了、干那么一霎儿霎儿,这又要落盘(休息)了,还不是一盘,落了头盘还要落二盘、落三盘,你说能干多少活儿啊。”说起当年集体生产劳动“大呼隆”的现象,六十六岁的村民胡仕明深有体会。
“那个时候反正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啊,干一天都记10分工,谁还出力呀?一大帮劳力、好几十个人都在一块地里呼呼隆隆地干,就是不出活儿呀。就说麦收吧,麦秋前有午休,麦收一开始就取消了午休,天天顶着那么毒的太阳割麦子呀,还要起五更,‘争秋夺麦’么,一个麦秋、从开镰割麦子到打完场,忙忙活活一个多月啊,可打多少粮食呢?有一年麦秋,一口人就分了十五斤八两(15.8斤)麦子呀,对得起割麦子流的汗吗?”村民胡振乾一语中的。
那个时期,在生产队里劳动的人叫“劳力”,分为“整劳力”和“半劳力”,十六岁以上的“男劳力”为“整劳力”,不到十六岁的“男劳力”和所有“妇女劳力”是“半劳力”,干一天活儿,整劳力记10分工,半劳力记8分工。有一年麦秋,张景柱和他儿子在一起割麦子,儿子落了后张景柱就帮他,一天下来爷俩割的麦子都和“整劳力”一样多。可到了记工分的时候,队长只给儿子记8分工。张景柱不干了,就和队长吵起来。
“俺那孩子一点没少干啊,和大家干得一样多,为啥都记10分工、俺那孩子咋就记8分工呢?”张景柱理直气壮地质问。
“因为你那孩子不到十六岁,是‘半劳力’,干多少活儿也是记8分工。”队长斩钉截铁地回答。
“干一样多的活儿,不记一样的工,这合理吗?”张景柱反问。
“合理不合理不是我说了算啊,你去问问,哪个村也是一样,‘整劳力’干得再少也是记10分工,‘半劳力’干得再多也是记8分工。”队长回答。
以后相继出现了几次类似的事件,大小队干部就商量着实行“定额包工”。根据地块的长短和以往的劳动量,确定割一垄麦子、锄一垄高粱、薅一垄谷苗、运一方圈粪等各记几分工,不管是“整劳力”还是“半劳力”,干多少活儿就记多少工。可是,这就又出现了“只管干得快、不管干得好不好,只要数量、不要质量”的“糊弄”现象。“包工戳(糊弄)、日工混,自留地里使大劲”这句顺口溜,就是对当时情况的真实写照。
启示——从自留地而出
生产“大呼隆”,出工不出力,是那个时候农村集体生产劳动的普遍现象。但是,在自家的自留地里,社员们却舍得出大力、流大汗,因为自留地里打的粮食全是自家的,是全家人生活的希望。
“那个时候啊,我是生产小队的副队长,整天催着社员们出工,有时候就是从自留地里往外撵啊,真是‘生产队里熬红蛋(太阳),自留地里流大汗’啊!在自留地里干上一阵活儿,累得大汗小流,再到生产队里去干活儿,那就是权当歇着啊。”村民刘月楼说得很形象。
“在那个年代,不光是‘自留地里出大力,集体出工不出力’,就是啥事儿也是先想着自家的自留地呀。比方说,自家猪圈里的肥料也就是土杂肥吧,也是把那个茅厕粪道下面的、臭的、有劲儿的,翻腾翻腾、挑拣挑拣,偷偷上到自家的自留地里,剩下的再投到队里记工分儿呀。”胡仕明说得很生动。
大家清楚地记得,1978年以前,自留地里的庄稼长得很茁壮,生产队里的庄稼却长得很弱小,形成鲜明的对照。所以,有人认为“自留地”是社会主义道路上的“绊脚石”,有的地方就干脆取消了自留地。然而,当时担任小街大队党支部书记的刘志民,却从自留地里看到了一丝希望。
刘志民,1950年生,高中文化,1975年入党。入党当年,他就干了全公社最穷、全县出了名的落后村——虎滩公社小街大队的党支部书记。
“当时我25岁,血气方刚,又加上高中毕业,多读了几年书,确实有‘扎根农村干一番事业’的思想,就干了大队党支部书记。当时年轻啊,想得太简单,觉得让社员们吃饱饭这还不好办嘛。一九七五、一九七六、一九七七(年),我带领全体社员战天斗地、大干苦干了三年,也想尽了一切办法,可是粮食产量仍然没有增加多少,我的心里非常苦恼。”刘志民说起着当时的苦闷和彷徨,现在仍然一脸沮丧。
刘志民干党支部书记的“源动力”,就是那些好伙伴、好朋友、好兄弟一致指望着他能带领社员们改变小街村的面貌,让乡亲们吃上饱饭。可是,三年下来,他和他的好伙伴、好朋友、好兄弟,大力出了,大汗流了,啥办法儿也使了,就是不见效果,乡亲们依然受穷。
1977年冬天,一场封门大雪下了一尺多厚,“干到腊月二十九,吃了饺子再下手”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只得暂停。借这一机会,刘志民把大小队干部召集到一起,讨论研究明年的农业生产计划,重点是想办法多打粮食,让全村父老乡亲吃饱饭。可是,商量来研究去,咋也想不出能够多打粮食的办法。会议陷入了僵局,一片沉默……就在这时候,有一个小队会计自言自语地说:“要是咱们队里的庄稼都长得和自留地里的一样就好了。”
这句话,就像是蕴藏着潜在能量的火种,点燃了一盏光芒四射的明灯,照亮了1977年冬天小街村那个寒冷漆黑的夜晚。
“你还别说,真就是这个小队会计的这句话,实际就是自留地,给了我一个关键性的启示。我就想啊,要是集体的庄稼都长得和自留地一样,那得多打多少粮食呀,社员们不就能吃饱饭了吗?”刘志民和我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是明亮的,脸上泛着红光。
“可是,怎样才能让集体的庄稼长得和自留地里的一样呢?”刘志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又变成了暗的,一脸的迷茫。
其实,刘志民心里非常清楚,要想把集体的庄稼都种得和自留地一样,就得分田到户。
“可、可,这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吗?这是不允许的呀!”刘志民对我说,当时他想到这里的时候,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儿,很害怕。可当他想起好伙伴、好朋友、好兄弟的大力支持,想起乡亲们眼巴巴的期盼,就觉得必须“干一场”,或者说是“赌一把”。
绞尽脑汁,思来想去,刘志民决定偷偷摸摸地把那些没有多少收入的零星地按人口分到户,个人耕种、个人管理、收入全归个人;大片地由集体统一耕地、统一播种,把青苗分到各户管理,秋后集体统一收获,核定产量超产的部分,按比例奖励到户,产量越高,奖励越多。刘志民把自己的想法一说,大小队干部一致同意。
“俺是1978年春天分的零星地。这些零星地根本就收不了多少粮食啊,你像有一块地是碱场地,种庄稼不出苗,光长些草,都去放羊,所以叫‘羊嘴地’。还有‘驴头地’和其他一些零星地,就在道边儿上,种上庄稼、长出来了,过来过去的是羊啃、驴啃、牲口吃啊,天天来回地啃啊、吃啊,根本就收不了一星半点儿的粮食啊。可分到户以后呢,碱场地加强管理,庄稼长得比好地里还好;道边儿地看得严了,羊啃不到、牲口吃不了了,那庄稼都长得可好啦!”村民胡振乾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满脸高兴。
“零星地分了以后,就分大片地的青苗。队里耩,出来苗以后分青苗。长溜子地,东西耩、南北分,或者是南北耩、东西分,按人口丈量长度,一户一块。这一分,大家甭提有多高兴了,就是和过年一样啊,家家户户都和过年一样高兴!”村民刘月楼一边比画一边说,脸上笑容灿烂。
“最让我感动的是李延山和胡宝山两位老人,全村最大岁数的老人,都不能走道了,整天基本上就是在炕上躺着啊。可听说分了庄稼,高兴得一下子从炕上坐起来,就让孩子们用小推车推着他,到地里去看自家分到的庄稼苗,高兴得不得了哇!”刘志民说起当年在全村传为佳话的“推着老爹看庄稼”这件事,眼睛里闪着湿润的光芒。
庄稼分到户以后,干部不用管、不用催,社员们就都起早贪黑地干,及时锄草,足量施肥,精心管理,庄稼长得很是喜人,社员们看到了多年来一直追求的希望,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可是没有不透风的墙,邻村的干部看到以后,都说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
“有一个村的支部书记看到俺村的庄稼后就问我:‘分了吧?’我说:‘没分。’他说:‘没分那庄稼咋长得这么好哇?’我说:‘真的没分。’他说:‘不可能,不分根本就长不出这么好的庄稼!你可要想好了,这可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哇!你还是不是共产党员啊?拥护不拥护社会主义啊?你可是要受处分的呀!’我听了这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很难受。可当我听到两个老人发自内心的笑声,看到全体社员脸上那灿烂的笑容,心里暗暗地想,只要是全体社员高兴、能吃饱饭,我个人受多么大的处分,也无所谓,也无怨无悔。想到这里,我心里就平静了。”刘志民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包含着深情和激动的表情。
分与不分,效果大不一样。1978年,小街大队将零星地分到户、大片地实行青苗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以后,社员们个个高高兴兴,人人欢欢喜喜,争先恐后地大干苦干,全村一派热火朝天、蒸蒸日上的可喜局面。到了秋后,地里的收成更是意想不到地喜人,一亩地打的粮食比过去二亩地打的还要多。
村民刘建富回忆起当年在分到的碱场地里获得好收成的情景时高兴地说:“那年俺家就在‘羊嘴地’地里分到了一亩半碱场地,种的比较耐碱的杂交高粱,收了600多斤,一家人就像拾了一个大元宝那样高兴啊!”
春雨——源于煦煦春风
1978年冬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9年春天,改革的春风吹到了小街村。
虽然没有听到“分田到户”的信息,可社员们的心里踏实了许多,并且燃起了更大的希望之火。
公社里召开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刘志民的心里一下子亮堂了,胆子也大了,他毅然决定:大片地的庄稼青苗分到户后,秋上不再实行“超产奖励”的办法,而是由各户直接收获,交上国家的“公粮”和集体的“提留粮”,剩下的全部归自己。他们把这种办法叫“包产到户”。
“1979年春天,我们大队的三个生产小队,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这样啊,不光是社员们干劲儿大了,干部们还省心了,不用整天催着出工了,也不抽‘插锄烟’了,也不‘落盘’了,我们大、小队干部都说‘承包’这个法儿真好啊!”刘志民说这话时,我从他的眼神里明显感受到,当时他是多么轻松啊。
“真正觉得‘包产到户’好的、得到好处的,还是俺社员们啊。虽然俺天不亮就出工、黑天才收工,很忙、很累,可是那庄稼长得好哇,粮食产量高啊,多少年都吃不饱饭,一下子吃饱了,不愁得慌了,俺有多高兴啊!你们现在都想象不出俺那时候有多么高兴。”村民胡树朋接过刘志民的话茬说着,笑着,脸上乐开了花。
1979年,冬天来得特别早,农历九月十九就“立冬”了,刚进十一月就交了九。当然,冬天来得早走得也早,腊月十九就“立春”了。
刘志民清楚地记得,这天是腊月十四,距“立春”还有5天,阳历已经到了1980年1月31日。他吃过中午饭,骑上自行车,来到虎滩公社大院,走进“书记办公室”,应党委书记赵立祥之约,汇报小街大队党支部换届工作和候选人情况。汇报完以后,他又向赵书记汇报了集体生产和群众生活方面的问题,重点是群众生活困难的问题。
刘志民说:“今年‘春脖子短’,过了正月十五就是‘惊蛰’节气,春季农业生产一定要早安排。可是过了年以后就有好多困难户‘揭不开锅’,对春季农业生产影响很大呀。”
赵书记问:“那你有啥办法儿能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呢?”
刘志民说:“鉴于我大队土地少、盐碱地多、年年吃统销粮的实际情况,属于惠民地区行署划分的‘穷队’,应该给点儿优惠政策。”
赵书记问:“那你说具体点儿,想要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呢?”
刘志民说:“我认为,每人分一亩土地作为‘口粮田’,每头猪分二分地的‘饲料地’,剩余的土地由小队耕种。”
刘志民紧跟着又加了一句:“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赵书记想了想说:“你先写一份报告,党委会研究后再给你答复。”
赵书记接着又加了一句:“一定要把群众的困难写充分,把干部的态度写明确。”
1980年2月1日,刘志民向虎滩公社党委递交了《小街大队关于分配“口粮田和猪饲料地”的申请报告》。公社党委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后,批准了刘志民的报告。
报告一批下来,小街大队就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分到了各家各户。
刘志民悄悄地对我说:“当时我写的那个报告,没敢说是全分,只说是每口人分一亩‘口粮田’,每头猪分二分‘饲料地’。这个报告批下来以后,我们干部一商量,没按报告上说的分,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土地全都分到了各家各户。我们就把这次行动叫作‘借东风’,后来改成了‘借春风’。”
将集体的土地全部分到各家各户以后,刘志民总结前两年青苗承包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耕种、收割、集体一概不管,收了粮食,交上国家的公粮和集体的提留粮,剩下的全部归自己”的办法。后来刘志民才知道,这种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形式叫“大包干儿”,和安徽省小岗村的责任制形式一模一样。
“那个时候啊,咱根本就不知道小岗村,更不知道啥叫‘大包干儿’啊。俺这个法儿,是俺大、小队干部集体讨论研究、广泛征求社员们的意见,再一步一步通过实践摸索出来的呀。到了1982年,公社里开大会传达中央1号文件,俺才知道了小岗村的事儿,才知道了俺村的土地承包办法叫‘大包干儿’。”我明显地感觉到,刘志民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这个法儿好哇,它省事儿,不用记工,不用评产,只要交上公粮和提留粮就行啊,真的是‘大包干儿、大包干儿,直来直去不拐弯儿’啊。这个法儿还公平,自家种、自家收,收多、收少完全靠自己的能力。收多了,是自己出大力气换来的;收少了,不怨队里、不怨别人,只愿自己不卖力。干部们、社员们都说这个法儿好。”当时干过小队长的胡仕明深有体会地说。
戴家——分地从自留地开始
1978年春天,店子公社戴家大队以扩大自留地为突破口开始分地。说起当年改革这事儿,乡亲们深情地向记者诉说着在那个具有典型历史意义的时期,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内心感受。
“那个时候俺这个大队条件很差,粮食产量很低啊,反正年年地里打的粮食不够吃的啊,就靠国家的‘返销粮’,俺叫‘购买证’。”利津县原店子公社戴家大队第一小队队长戴百岭介绍说。
“那个时候就是穷到极点了,去公社要救济粮也不给,咱不能说领导不给,就是分不过来啊。我是队长啊,叫社员们去干活呀,人家都不去,都说吃不饱哇,饿得慌咋干活儿呀?”利津县原店子公社戴家大队第二小队队长王镜清接过话茬儿说。
就在社员们吃不饱饭、没有人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情况下,戴家大队第一小队队长戴百泉和第二小队队长王镜清,商量着用扩大自留地种植面积的办法,解决群众吃饭问题。
王镜清回忆说:“俺上来就一下子分了半亩自留地,和社员们撒谎说是一分,怕社员们说出去哇,那不就坏了。社员们也有看出来的呀,说是一分地咋这么多呀?心眼多的就说,别乱说话,你种就行了。先分了半亩,人们就开始卖力地干开了,以后就继续分,分到阴历的四月底,分了一亩多地,不敢再分了。”
土地分到户里以后,社员们种田积极性高了,干劲大了,粮食产量成倍增长,一下子就解决了吃不饱饭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并且让邻村的群众很是眼热。
“1978年到了秋后,我们分的自留地里种的庄稼获得了大丰收,那时候不种别的,就种玉米和豆子,我想着有的亲戚都往我们村来看豆秸垛,你看看人家,这么大的豆秸垛,有多富哇!”王镜清说起这事儿,满脸的高兴。
分了一部分土地,就有了丰硕的成果,社员们一致要求把所有的土地都分了。干部们虽然犹豫不决,可经不住全体社员的强烈呼声和坚决要求。
“那时候没有办法了,不分社员们不干啊,分就分吧,爱咋着咋着吧,分了的土地反正是也收不回来了,就都分了。分了以后,1979年以后我们村就没有‘公家地’这个名堂了,所有土地全部都分了。”王镜清说完这话,两手一摊,很轻松的样子。
领航——全县改革破冰前行
1978年春天,虎滩公社小街大队和店子公社戴家大队的干部群众偷偷摸摸地搞起了“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小街大队分了零星地,戴家大队扩大了自留地。到了秋后,家家户户都有了很高很高的豆秸垛、很大很大的秫秸垛,囤里有了上尖竖流的粮食,人们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可就是这个深受群众欢迎的“包产到户”,却有一些人反对。利津县原农业局农经站站长申同兴回忆说:“那个时候有很多反对的呀。当时我参加了惠民地区召开的生产责任制研讨会,农委、财办等多个单位参加,都发表意见,那些老干部都不赞成,都说这个责任制破坏性很大。咱县里在招待所开座谈会,那些反对的就使劲拍桌子,说‘包产到户’是在搞破坏,都大喊大叫,争得脸红脖子粗的。”
在那个时候,好多村干部都知道“包产到户”好,能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能让地里多打粮食,能让群众吃饱饭,可大家都怕犯错误而不敢实行。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李建永回忆说:“1974年,我高中毕业回村务农,1976年担任村里的党支部书记。村里很穷啊,吃不上饭,村干部也很明确地知道,土地承包给个人比生产队里种要多打很多粮食。可当时没有明确的文件,公社里的干部、村里的干部,都很怕担责任,怕犯错误,怕挨处分,怕戴帽子,都前怕狼后怕虎的不敢搞这个‘包产到户’。”
反对归反对,小街和戴家这两个大队的变化,深深影响着周边大队的干部群众,同时影响着利津县委、县政府。1979年春天,利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准备在全县推行小街大队和戴家大队的做法。可就在这时候,《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登了张浩的来信,明确反对实行生产责任制。申同兴回忆说:“《利津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这个文件印出来了,印了一大摞,打算一个村发一份,推行小街和戴家的做法。结果,《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我记得署名是张浩,县里就说咱的文件不发啦,就都销毁了。尽管销毁了文件,但县委李吉祥书记开会就说,在咱利津县都实行责任制,但先不做声,先都实行。”
链接一:1979年2月,甘肃省档案局干部张浩回洛阳老家探亲,发现村里正在分产到组。因家里劳动力不足,少分了几口牲口,张浩遂向党中央写信,陈述了自己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满,希望中央将农村生产体制改回人民公社制度。3月15日,张浩的信刊登在就《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位置,同时配发了编者按,支持张浩的观点。这样,好多地方停止了实行包产到户。这就是当时影响很大的“张浩事件”。
在那个思想僵化的年代,小街大队和戴家大队“包产到户”的做法,不仅解决了本大队社员的吃饭问题,而且蹚出了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路子,领航全县农村改革破冰前行。
李建永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感慨地说:“小街和戴家的做法一传达,虽然没有文件只是口头传达,给我们这些村干部,还有乡镇干部鼓了劲儿了。都说,人家都干开了,咱还怕啥?人家能分咱不能分吗?就在全县这个关键时候,他们起的示范作用确实是非常大啊,‘哗’地一下子就全推开了。”
在刘志民精心保存的《工作记录本》里,我看到了“县里多次派调查工作组来小街大队调查情况、总结经验、在全县推广”的记录。
链接二:刘志民《工作记录本》记录之一:(1980年)
7月6号、农历五月二十四:
由县农业局张局长、李希禄、赵及虎滩公社王本玉四同志前来总结分地情况。
主要座谈:大队基本概况、土地分法、矛盾的解决、效果,四方面。
最后座谈了“水利工问题如何平衡?”“种洼地不去如何办?”等问题。
链接三:刘志民《工作记录本》记录之二:(1980年)
8月4号、农历六月二十四:
县调查组四人前来座谈包产到户、责任到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认识;
三、具体做法;
四、效果;
五、分配;
六、秋种及今后做法。
(最后,大队会计)具体汇报了半年核算方案。
调查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掌握了小街大队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前后对比、与邻村对比,看到了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前后的可喜变化。
调查工作组认真总结了小街大队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向利津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在11月份召开的“三干会”上,正式公开传达,在全县推广。
链接四:刘志民《工作记录本》记录之三:(1980年)
11月26日:县召开“三干会”,(会)期5天。吃饭(在)党校,住宿(在)招待所。
1月27日:(县委)李吉祥书记做报告;学习中央75号文件,下午讨论。
11月28日:农业局做到小街等村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形式的报告,介绍了(到)小街村几次座谈(调查)的经验、做法。
11月29日:(县委)李吉祥书记做了报告:
①一年来(全县实行)责任制情况;
②今后(我县生产责任制)应实行的形式。
11月30日:分组讨论。
12月1日:大会总结报告。(大会)结束。
“三干会”,是“三级干部会议”的简称,就是县、公社、大队(现在的“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利津县在1980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这次“三干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性大会,是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的誓师大会。当时,刘志民以虎滩公社小街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参加了这次“三干会”。
“1980年11月27日召开的‘三干会’,我终生难忘。27日,学习了中共中央75号文件,我就觉得‘包产到户’对了,放心了;28日,听了县农业局关于小街等大队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调查报告,心里踏实了,并且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自豪感;29日,县委书记李吉祥做了题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报告,对我们小街大队‘包产到户’的做法,不仅仅是肯定,而且大加赞扬,并且在全县予以推广。我听了以后真的是感动万分啊,确实是眼里含着泪水啊,就好像一身沉重的枷锁‘哐当’一下子卸了下来,心里那个轻松啊,真是无法言表啊!”回忆起这次参加“三干会”的情景,刘志民现在的激动表情仍然是无法言表。
“我觉得土地承包改革,可以说是一次伟大的变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具体完善和补充。不是说土地在谁的手里,就是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李建永感慨地说。
尾声——但不是结尾
我合上《利津县志》,揉揉疲劳的眼睛,身子往后一靠,头枕在沙发背上,闭目冥思……
在《利津县志》“农业篇”“农业生产关系变革”一章、“农业生产责任制”一节中的那段记载,就是我闭上眼睛,也总是清晰地展现在我的面前——
1980年,中共利津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派出工作组,总结小街大队和戴家大队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在全县予以推广。当年,全县1573个生产队(核算单位)中,86.4%的建立起以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1982年春,全县普遍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当年农业总产值比1981年增长63%……棉花总产比1981年翻了一番。
……
想想过去,看看现在,我感到非常欣慰。
1982年以后,利津县的农民群众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从贫穷步入温饱,从温饱走向富裕。如今,利津县的农业、农村、农民,早已今非昔比,变化地覆天翻。农业,发展成了集“绿色、生态、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成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成长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我们欣喜地看到,位于黄河入海口的利津农民,正以新时代新农民的新姿态,步入小康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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